汽车以旧换新,还不如卖车?
汽车也能像家电一样,以旧换新?
6月26日,商务部、财政部发布《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范围和标准。
而车辆报废更新及补贴资金申请、审核和发放等具体程序,刚公开征求意见。以下是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
1)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2)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5000元;
3)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4000元;
4)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5000元;
5)报废小型载客车,每辆补贴4000元;
6)报废微型载客车,每辆补贴3000元;
7)报废其他车型,每辆补贴6000元。
征求意见稿提出,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为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将符合下列条件的汽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
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不含出租车);与”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相比,提前报废的各类”黄标车”。
符合上述规定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同类型车辆的单车车辆购置税金额。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新车已享受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不再享受补贴。
市场的反应如何呢?
从消费者和商家对该征求意见稿的反应来看,似乎并不乐观,而网友则普遍认为该政策的吸引力不大。以下是部分网友的声音:
●这次没有怎么涉及公务用车的报废和回收?要节能,政府也要带头。
●国家对15-30年的老旧车就没政策?口头喊环保没用,要有实际行动!
●支持环保事业,但环保的资金不应该老百姓买单。政府要淘汰黄标车,得掏钱收购,而不是补贴。
●要求太苛刻,补贴太少,很多老旧车都已手续不全。一辆车况还好的老旧车到二手市场卖的钱也比补贴的钱多几倍。
●我觉得”以旧换新”扩大内需的作用可能在家电以旧换新上体现得更多一些,汽车在这方面没那么明显。
●6000元的补贴看起来好像有点吸引力,但是需要报废旧车才能享受此优惠,但车主通常会选择卖车而非报废。我的佳美现在卖出去还能卖个2万元,你说我会不会为6000元补贴而把车子报废?
看来《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要实行好,还得解决群众的各种疑问,作为振兴汽车产业的政策,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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